《天下陷溺·援之以道》崇汉编著
(三)孔子《论语》
怪力乱神不屑宣扬
子不语:怪、力、乱、神。
——孔子《论语·述而篇第二十章》。
注释:
不语:不谈论。不屑:不值得。
乱:破坏伦常,道德败坏的事。
神:指鬼神迷乱神志的事。
意译:
孔子不谈论四种不合常理的事,就是:(一)奇异的怪人怪事;(二)好恶斗,逞威风,体力能拔山;(三)犯上淫乱(淫乱:性行为放纵,违反道德标准),道德败坏的事;(四)鬼神造成神志迷乱的事。
要旨及其他:
1、孔子教育人们要依循正理、正道、合乎人伦道德的事方可倡导。
2、孔子劝我们不谈论、不渲染不合常理、损德败性(性:本性)的事,以免污染心灵。
3、谈论怪人怪事或山精水怪则会谣言惑众;谈论恶斗逞威风则会误导人崇尚暴力;谈论乱伦(乱伦:违背伦理道德;违反法律和伦理道德而与近亲发生性行为)或悖逆不轨之事(悖逆:违反正常的道德秩序),恐帮助不良份子萌发作乱或邪恶的念头;谈论鬼神迷信恐会误导人陷入迷途而失去理智。
4、宣扬“怪、力、乱、神”荒诞不合常理之事,会障碍培养完美的人格,甚至影响世道人心。这些旁门左道都是乱世的根源。(旁门左道:非正统,不正派的宗教派别或学术派别;亦指不正当的途径或不正派的作风。)
事例:
战国时代魏国的西门豹,他被魏王派到邺县(今河南省临漳县)去担任县令。
新官上任,聆听民意,惊闻每年在漳河为水神举行的“河伯娶妻”使到这里生活的百姓人心惶惶。原来,有一个巫婆(巫婆:就是女巫,以装神弄鬼,搞迷信活动为业的女人)勾结官员劣绅狼狈为奸(狼狈为奸:比喻相互勾结,一起干坏事),借口替河伯(河神)娶亲,就可免除河水泛滥成灾;其实他们是向百姓敛财,每年收取数百万钱。
“河伯怎样娶妻呢?”西门豹好奇地问长老。
原来,每年由巫婆预先挑选一位贫家女,在河神娶妻之日,坐在预先搭盖好的斋宫,然后把它推到河里不久便沉没了。老百姓害怕自己的女儿被巫婆选中而又没钱贿赂巫婆,于是纷纷迁移他乡,因此当地的人口一天比一天少。
这一年,河伯娶妻之日,新任县令西门豹准时来到现场。这时候,年老的大巫婆带着几个男女信徒,还有大小官员、远近乡绅和看热闹的老百姓都前来参加河伯的娶妻典礼。
西门豹在仪式开始前,要求大巫婆先让他看一看新娘。西门豹看了一眼说:“哟!这个女子不漂亮。”然后命令大巫婆说:“现在由你下去通知河伯,改天选个漂亮的女子嫁给他。”
大巫婆听了当下脸色骤变,她来不及辩驳就已被西门豹命令随身武士将她扔到河里去了。
大家等了一会儿,不见巫婆回来,西门豹便对大家说:“再派她的信徒去催促她回来。”于是随身武士连续将三个小巫婆投入河中。又等了一会儿,不见她们回来,西门豹便对大家说,巫婆不中用,换三个男士下河去通知河伯。于是,又将三个与巫婆勾结骗钱的乡绅投入河中。
这时候,参与“河伯娶妻”的富豪和有关人员一个个都惊恐不安了,纷纷跪地,磕头求饶,并誓言从此以后不敢骗取不义之财了。
在场的老百姓见西门豹替他们除害这一高招,一个个都拍手称快。从此以后,当地再也没人敢谈论“怪、力、乱、神”这些不合常理的事了。